我市高度重視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把落實好督察整改作為必須答好的政治答卷,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扎實推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截至2023年年底,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涉及我市21項整改任務已整改完成11項,達到時序進度10項,督察組進駐期間轉辦的198宗信訪件已全部辦結,我市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
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責任
(一)強化政治引領。我市把做好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作為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要求和具體行動,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統領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認真傳達貫徹督察反饋會議精神,深入學習《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從嚴從實推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2022年11月3日正式印發實施《陽江市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對21項整改任務逐一明確整改目標、時限、措施和責任單位,以目標和時限倒逼問題整改,穩步推進各項整改工作。
(二)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委和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雙組長的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高位統籌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自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以來,我市先后多次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督察整改工作專題會等會議,及時傳達學習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研究推進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等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作。2023年4月、7月,召開全市環保督察整改工作會議,研究部署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重點工作任務;2023年9月,市委常委會會議套開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會議,會議要求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推進中央環保督察問題整改;2023年12月,召開全市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案件辦理工作調度會,分析研判新一輪環保督察典型案例問題,開展自查自糾。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作出多次批示,奔赴現場督導調研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分管市領導靠前指揮,多次到一線檢查督辦,推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江城區固廢處理環境園項目建設、“兩高”項目節能整改、小水電階段性退出等重點任務得到有效落實。市人大常委會推動生態環境領域立法工作,加快出臺《陽江市水產養殖尾水污染防治規定》。市政協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協商議政,組織開展漠陽江水質生態保護專題調研。
(三)嚴督實查壓實責任。構建全市各級各部門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工作格局。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嚴格落實定期調度、督促檢查、督辦、銷號管理制度;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強化政治責任,細化整改措施,層層壓實責任,全力以赴推進落實。加強預警和督辦。2023年,針對我市進展滯后的整改任務及督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先后8次向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發出《提醒函》或《督辦函》,梳理分析存在問題,督促有關單位加快推進整改。強化督導檢查。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全市各縣(市、區)開展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及交辦信訪案件辦理情況等“回頭看”專項檢查,進一步推動督察整改工作取得實效。市直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加強現場檢查指導,有效地促進我市督察整改任務的落實落細。邀請省環科院專家組到我市進行技術指導,對督察整改中存在問題提出了整改意見建議,加快推進督察重點、難點問題整改。
(四)嚴格考核問效。將督察整改工作納入環境保護責任考核內容,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干部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之一。同時,加大執紀問責力度。2021年以來,全市紀檢監察系統聚焦生態環境領域重點行業、重點部門、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人員,共查處生態環境保護護問題60個;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01人,組織處理14人,移送司法機關1人。
二、以督察整改為契機,持續提升生態環境保護水平
(一)綠色發展水平穩步提升。嚴格能耗總量和強度“雙控”。2021年、2022年全市能耗強度兩年累計下降10.26%;2023年,我市能耗強度下降了1.2%。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出臺《2022年深入整治“兩高”項目盲目發展的工作方案》,完成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涉及我市的4個違規“兩高”項目的節能整改;在招商引資中嚴把“兩高”項目準入關,做好項目篩選。加強重點用能企業監管。加強對“兩高”項目和高耗能行業能耗監測管理;對5個領域企業(機構)開展節能監察,積極推動重點項目開展節能改造。大力發展清潔能源,到2023年年底,我市已累計建成電力能源總裝機容量約2019.7萬千瓦,其中清潔能源1485萬千瓦,占比約為73.5%;加快推進海上風電項目,累計建成海上風電裝機容量500萬千瓦;加快建設廣東(陽江)國際風電城和風電裝備制造產業鏈基地,積極打造綠能示范產業園。推進天然氣綜合利用。有力服務“雙碳”目標。成立了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編制完成《陽江市碳達峰實施方案》,加強碳交易企業監管,督促企業清繳履約探索低碳發展途徑。
(二)污染防治攻堅戰深入推進。打好碧水保衛戰。截至2023年年底,全市已累計完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6084條,治理率為75.22%;2023年全市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100%達標;開展漠陽江流域主要河流水面漂浮物清理行動,2023年全市8個地表水國考斷面水質優良率及達標率均為100%;開展入海排污口排查專項行動,積極籌劃“陽江市海陵島經濟開發試驗區建設美麗海灣綜合治理”項目,推進“美麗海灣”建設;穩步推進海水養殖尾水治理和禁養區項目清理;開展打擊出海水道與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專項行動;2023年,近岸海域海水優良面積比例97.7%。打好藍天保衛戰。強化污染天氣應對,深入推進低VOCs原輔材料替代計劃,深入開展工業爐窯和鍋爐污染綜合治理,推動鋼鐵和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強化移動源治理監管,建設完善“天地車人”一體化機動車排放監控系統;強化揚塵管控,督促建筑工地嚴格落實“六個100%”。2023年,我市空氣環境質量優良天數(AQI)達標率96.7%,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為21微克/立方米。打好凈土保衛戰。印發實施《陽江市“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及配套開展“無廢細胞”創建活動。推進固體廢物處理處置能力建設,建成廣東領尊能源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廢礦物油處理項目;持續開展危險廢物環境專項整治,開展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風險集中治理工作;鞏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強化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
(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提質增速。加快提升城鎮生活污水治理能力。印發《陽江市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十四五”工作方案》、《陽江市鎮級污水處理設施效能低問題整改方案》;2021年以來完成城市(縣城)市政污水管網排查1428.69公里,新增城市(縣城)污水管網196公里,完成城區老舊管網改造117公里,新增鎮級污水管網235公里,已完成新增管網和老舊管網改造任務;推進城南污水處理廠三期和中洲島污水處理廠二期項目建設;截至2023年年底,陽江市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達到47.77%。加快提升城鄉生活垃圾和滲濾液處理能力。完成市奕垌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場技術改造項目;正式運營市奕垌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場滲濾液全量化處理項目、陽春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滲濾液處理市場化運營服務,有效處理場內積存滲濾液;正式運營江城區固廢處理環境園項目,市區生活垃圾全部進入該場焚燒處理;實施7類生態環境保護基礎設施補短板項目。
(四)環境治理體系更加健全。體制機制改革持續深化。建立健全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市縣兩級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層層加強領導;持續推進生態環境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在鎮(街道)設置生態環境保護辦公室,完善市縣鎮村四級環境監管網格化管理制度。推進法規體系建設。頒布施行《陽江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陽江市農村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加快推進《陽江市水產養殖尾水污染防治規定》、《陽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等法規制定工作。加快建設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加強縣(市、區)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能力建設,提升污染源執法監測和應急監測水平。
(五)生態環境保護監管執法持續加強。全力攻堅督察交辦信訪件整改。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期間累計責令企業改正149家,立案處罰25家,罰款60.85萬元,立案偵查1家,拘留6人,約談3人。持續開展生態環保領域執法行動。2023年,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在各項執法專項行動檢查中共出動人員13975次,檢查企業5891家(次),限期整改企業332家,立案查處企業76家,罰款448.72萬元,有力地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完善執法監管機制。市生態環境局與陽江海警局簽訂《執法配合協作協議》,建立良好協作機制。市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務、農業農村、林業等部門建立生態環境保護執法與監管協作機制。
三、接續發力,深入打好督察整改攻堅戰和生態文明建設持久戰
我市將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綠美陽江生態建設為牽引,持續高標準抓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以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扎實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對照省、市整改方案的要求,按照時間節點,不折不扣落實整改任務,推動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加快補齊生態環境保護短板。推動發展方式綠色轉型,積極實施碳達峰行動,推動重點領域節能降碳,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大力發展清潔能源。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強城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持續提升全市生態環境質量。加快構建現代化環境治理體系,全面加強黨對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各級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河長制、大氣聯席會議制度等職能作用,強化部門聯動,壓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以督察整改作為契機,持續提升我市生態環境質量和治理能力水平。
附件:陽江市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中共陽江市委 陽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8日
附件
陽江市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一、廣東省有些地市和部門認識不夠到位,措施不夠有力,生態環境保護抓得不夠緊,推得不夠實,在統籌協調、責任擔當等方面還存在差距。有些市縣思想認識不夠到位。對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學習領會還不夠深入,貫徹落實缺少方法,沒有真正把生態環境保護作為高質量發展的應有之義和重要內容,工作落實“時冷時熱”。對標中央要求,對照人民期待,對標高質量發展要求仍有差距,美麗河湖和美麗海灣保護與建設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部分地方和領域生態環境安全保障不力,工作力度仍需進一步加大,一些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亟待解決。(對應省整改方案措施清單序號一)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持續整改。
進展情況:達到時序進度,長期堅持。
(一)堅定不移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市各地各部門把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重要政治任務,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準確把握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戰略定位,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加快建設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共生共榮的宜居城市。
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廣東省反饋報告后,市委、市政府第一時間組織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部署整改落實工作,要求把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發展問題來抓,確保所有反饋問題全面整改到位。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現場調研督導生態環境保護和環保督察整改工作,親自抓整改落實。相關市領導多次帶隊到縣(市、區)檢查指導督察整改和環保相關工作。市委、市政府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點,市委常委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每季度至少聽取一次生態環境有關工作情況匯報。全市各縣(市、區)黨(工)委、人民政府(管委會)把生態環境保護和環保督察整改納入重要議事日程。
(二)全面加強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領導,嚴格考核評價和責任追究。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等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帶頭抓部署、抓協調、抓整改、抓督辦,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局面。嚴格落實《陽江市直機關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增強生態環境保護協同共治合力。按照《陽江市環境保護責任考核辦法》,做好環境保護責任暨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工作,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干部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印發《陽江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工作規則》、《陽江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規則》,完善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工作機制。調整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統籌負責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的組織協調、整體推進和督促落實。2020、2021、2022年度環境保護責任暨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順利完成,2020、2021年兩年陽江市均獲得“良好”等次,2022年陽江市獲得“優秀”等次。
(三)推進美麗河湖和美麗海灣建設。2021年11月,啟動枯水期重點江河湖庫水生態環境調查評估工作,并按時上報調查評估階段工作總結。統籌做好漠陽江流域主要河流水面漂浮物清理工作,按程序實施《漠陽江流域主要河流清漂項目實施方案》,2023年常態化清理水浮蓮等水面漂浮物2.86萬噸,清理河道長度935公里,清理水域面積約4.3平方公里。向省生態環境廳報送《陽江市重點江河湖庫水生態調查評估項目績效自評報告》、《陽江市重點江河湖庫水生態調查評估總報告》、《陽江市重點江河湖庫水生態調查評估項目基礎數據》以及物種照片。高質量推進碧道建設,2022年陽江市完成碧道建設項目16個共60.8公里;2023年完成碧道建設32.2公里。以“美麗海灣”保護和建設為主線,錨定“水清灘凈、魚鷗翔集、人海和諧”的美麗海灣保護與建設目標,系統謀劃,明確美麗海灣建設名錄、建設目標、建設工程,并啟動建設。向省生態環境廳推薦“大角灣”作為陽江市“美麗海灣”建設優秀案例。積極籌劃“陽江市海陵島經濟開發試驗區建設美麗海灣綜合治理”項目,通過對海陵島經濟開發試驗區入海排污口污染溯源、整治工程,進一步改善海域水質,助力“十四五”美麗海灣建設。“珍珠灣”和“大角灣—北洛灣”項目正在開展前期工作。
(四)強化環境風險防控。督促指導全市企業按規定在固體廢物環境監管信息平臺上完成申報登記,2023年,我市已有1796家涉危險廢物企業、610家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企業在固體廢物環境監管信息平臺上完成申報登記。建立危險廢物產生單位重點監管清單和經營單位重點監管清單,開展環境管理評估,提升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持續開展危險廢物環境安全排查整治,防范環境安全隱患。按照《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有關規定,建立應急值守制度。市生態環境部門成立指揮機構和現場處置、監測、專家組等應急隊伍,組織開展環境應急演練與培訓,增加相應應急救援物資以及建立應急專家庫,會同有關部門及重點行業企業建立定期環境安全形勢分析研判機制,針對重點時期、重點流域、重點區域及重點環境風險,有的放矢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患于未然,有效消除環境風險隱患。
二、有的地方和部門對粵北生態屏障缺乏基本認識,沒有把生態保護和環境安全擺到應有的位置和高度,對一些生態修復難度較大的工作存在畏難情緒、推諉思想。個別地方面對保護地內的生態破壞問題,沒有積極主動去解決,而是通過調整保護地來應對。(對應省整改方案措施清單序號二)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持續整改。
進展情況:達到時序進度,長期堅持。
(一)嚴格建設項目環保準入,與自然保護地功能定位不符的建設項目,原則上禁止在自然保護地內建設。在環評審批過程中,指導企業對照自然保護地的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和相關規劃等管控要求,主動避讓各類自然保護區。
(二)自2017年起,連續五年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區強化監督工作,完善自查問題臺賬及整改措施,并組織對我市省級自然保護區開展實地檢查,督促各縣(市、區)對轄區自然保護地開展自查,嚴查省級自然保護區、全市各類自然保護地內違法違規的采礦采砂(石)、工礦企業、核心區緩沖區旅游設施和小水電設施等破壞生態環境的重點問題,落實自然保護地管理制度。
(三)按照全省工作部署完成《自然保護地風景名勝區整合優化預案》并通過市政府報送省林業局審核;完成28個自然保護地勘界工作,完成7個自然保護區考察工作;紅樹林營造和生態修復工作積極推進。開展“綠盾”行動”,省級自然保護區沒有發現新增人類活動疑似點,制定《陽江市自然保護地監督管理辦法》完善自然保護地長效監管機制。
三、“兩高”項目盲目上馬沖動仍然存在。2021年廣東省能源消費增量控制目標為1610萬噸標準煤,能耗強度下降目標為3.08%,實際上半年能耗增量已超過2600萬噸標準煤,超出年度控制目標61.5%;能耗強度也不降反升,幅度超過36%,被國家有關部門一級預警。(對應省整改方案措施清單序號五)
整改時限:2025年年底前。
進展情況:達到時序進度。
(一)切實遏制“兩高”項目盲目上馬,確保完成省下達我市的“十四五”目標任務。我市嚴格落實《廣東省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的實施方案》,制定實施《陽江市能耗雙控整改方案》,制定一企一策處置方案。組織相關部門及行業專家對陽江市“十四五”期間用能空間進行初步測算。已向省能源局爭取2023年升級節能降耗專項資金,專項用于廣青科技余熱發電項目開展節能技術改造,深挖節能潛力。協同推進重點企業項目監管,實施有序用電用氣調度管控,控制鋼鐵、水泥行業綜合能耗,做好粗鋼產量壓減工作。開展水泥熟料生產線錯峰生產計劃。
(二)省下達我市“十四五”能耗強度下降目標為15.5%,據統計,“十四五”前三年,全市能耗強度累計下降11.33%,完成目標進度的71.42%。
四、一些地方和部門對“兩高”項目上馬把關不嚴,節能審查監管責任缺位。2020年以來,全省121個在建或建成的用能1萬噸標準煤以上“兩高”項目中,未經節能審查的達42個,占比34.7%。2021年3月,廣東省還集中通過5個石化化工項目的節能審查,新增能耗1376萬噸標準煤。其中,茂名石化煉油轉型升級及乙烯提質改造項目被國家有關部門指出問題后,廣東省能源局才撤銷其節能審查意見。(對應省整改方案措施清單序號六)
整改時限:2022年年底前。
進展情況:已完成。
(一)加強重點用能企業監管。下發通知初步摸清“十四五”擬上“兩高”項目底數和能耗需求,排查高耗能項目節能審查辦理情況,依法查處未批先建行為。開展節能監察工作,2022年完成全市111家用能單位節能監察任務,2023年完成全市89家用能單位節能監察任務。
(二)推進“兩高”項目整改。廣東春潭水泥制造有限公司5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產線技改項目自2021年9月起停產整改,完成了節能整改,2021年11月已獲得省能源局的節能整改批復意見,2022年以來正常復工復產。廣東廣星氣體有限公司18000Nm/h空分氣體項目自2021年9月起停產整改,完成了節能整改,2021年12月獲得省能源局的節能整改批復意見后正常復工復產。陽春新鋼鐵有限責任公司新建年產120萬噸球團生產線項目自2021年6月起已落實停建措施,完成了節能整改,2022年4月獲得省能源局節能整改批復意見,項目已于2023年12月建成投產。
五、陽江市“十三五”能耗強度目標任務連年制定,連年落空,能耗強度不降反升22.85%、碳排放強度不降反升22.68%。2020年以來放任廣星氣體有限公司擴建項目等3個“兩高”項目未批先建,甚至將已經基本建成的陽春正達實業年產25萬噸不銹鋼板加工項目,虛報為未開工擬建項目。(對應省整改方案措施清單序號九)
整改時限:2025年年底前。
進展情況:達到時序進度。
(一)嚴格能耗強度和碳排放控制。我市成立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編制完成《碳排放達峰研究報告》,于2022年8月31日向省發展改革委報審《陽江市碳排放達峰實施方案》。完成“十三五”縣級人民政府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工作,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縣(市、區)進行通報批評,要求落實整改措施。嚴把節能審查關,充分論證項目可行性、必要性,先后取消陽西粵西大數據中心、陽春新鋼鐵焦化項目等擬在“十四五”期間上馬的“兩高”項目。印發實施《2022年深入整治“兩高”項目盲目發展的方案》、《陽江市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投資建設審核工作方案》、《陽江市“十四五”節能減排實施方案》。“十四五”前三年,全市能耗強度累計下降11.33%,完成目標進度的71.42%。
(二)大力發展清潔能源。截至2023年年底,我市已累計建成電力能源總裝機容量約2019.7萬千瓦,其中清潔能源1485萬千瓦,粵電青洲一、二和明陽青洲四等150萬千瓦海上風電項目于2023年12月底并網。印發實施《陽江市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我市三山島海上風電場址(1000萬千瓦)納入省規劃,2023年10月已完成300萬千瓦項目競爭配置工作,同時開展《陽江市光伏發展規劃》編制工作。印發實施《廣東(陽江)國際風電城規劃》,規劃建設廣東(陽江)風電裝備制造全產業鏈基地,已有38個裝備制造產業項目落戶,其中20個項目已建成投產。陽江市江城區天然氣“縣縣通”接駁工程已建成投產,陽春市“縣縣通”接駁工程項目已完成中壓管道施工,陽西“縣縣通”接駁工程管線完成100%,正在辦理門站前期手續,陽東區“縣縣通”接駁工程項目已完成中壓主干管鋪設約6.9公里。高新區LNG調峰儲氣庫工程完成進度90.72%。高新區天然氣熱電聯產項目于2023年8月開始主廠房施工;陽西縣天然氣熱冷電聯產項目一期工程正在辦理施工許可手續。城鎮天然氣管道建設已通達4個省級園區,高新區宏旺等4家大型工業企業已與華潤燃氣陽江高新有限公司對接并基本完成直供。
(三)推進違規“兩高”項目整改。對虛報為未開工擬建項目的陽春正達實業落實停建整改并作進一步核查處理,陽春市已組織論證并問責有關部門和相關責任人,該項目于2022年11月15日取得省能源局的節能審查批復。廣東廣星氣體有限公司12500Nm/h空分氣體擴建項目自2021年9月起停建、停產整改,其節能整改報告已于2022年1月獲得省能源局的節能整改批復意見,2022年5月底投產。陽春新鋼鐵有限責任公司新建年產120萬噸球團生產線項目自2021年6月已落實停建措施,完成了節能整改,2022年4月獲得省能源局的節能整改批復意見,已完成整改。
六、近年來,廣東省生活污水管網和處理設施建設力度空前,但主要集中在廣州、深圳、東莞及練江流域,其他地區力度不足,差距很大,區域工作推進不平衡。2018年以來,廣州、深圳、東莞3市新增管網2.06萬公里,占全省新增總數的78.6%,新增處理能力397萬噸/日,占全省的56%。其余18個地市新增管網占比僅21.4%,新增處理能力占比僅44%。區域管網建設的不平衡導致污水收集率差異明顯。2020年粵西地區污水收集率僅52.5%,粵東、粵北地區污水收集率更低,分別只有34.5%、32.5%,不足珠三角地區的1/2。(對應省整改方案措施清單序號十)
整改時限:2025年年底前。
進展情況:達到時序進度。
(一)出臺《陽江市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十四五”工作方案》,明確我市“十四五”期間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鎮級污水處理率等年度考核目標和城鎮生活污水管網排查、修復、建設年度任務。完成江城區、陽東區、海陵試驗區、高新區城市生活污水管網普查工作,排查市政污水管網434.4公里,排查范圍約69平方公里,對發現的混錯接或管網缺陷實施整治。
(二)提升污水收集處理設施效能。城南污水處理廠三期建設工程、中洲島污水處理廠二期建設工程已完成項目立項、項目環評、設計方案、初步設計、勘察測繪、初步設計審批、工程概算審核、全過程咨詢招標、第二標段工程總承包(EPC)招標等工作,正在開展二標段施工圖設計、2024年專項債申報工作。2021年1月—2023年12月,新增城區(縣城)污水管網196公里,已完成新增管網任務;完成城區老舊管網改造117公里,已完成老舊管網改造任務。截至2023年年底,陽江市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達到47.77%。
七、生活垃圾處理不平衡問題也十分突出。截至2021年8月,珠三角地區生活垃圾焚燒占比達75.4%,深圳、惠州、東莞等市已經實現“日產日清”全焚燒,但粵北地區垃圾焚燒占比僅為41.1%,河源、云浮兩市垃圾更是零焚燒,完全依靠填埋。(對應省整改方案措施清單序號十一)
整改時限:2023年年底前。
進展情況:已完成。
(一)推進江城區固廢處理環境園項目建設。2023年3月底,江城區固廢處理環境園項目全面建成,項目處理規模為1200噸/日,市區生活垃圾全部進入該園區焚燒處理。
(二)截至2023年年底,全市共建有6座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其中,陽江市奕垌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場、陽東區船尾石垃圾填埋場分別于2023年4月、8月簡易封場停止接收垃圾處理;陽西縣生活垃圾填埋場正在擴建,于2023年9月暫停接收垃圾處理。江城區固廢處理環境園、陽春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陽春市春灣海螺水泥窯協同處理中心3座垃圾處理設施正在運營中。全市每日產生生活垃圾約2400噸,其中焚燒處理約1450噸,全市生活垃圾焚燒占比達60%以上。
八、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投入雖有所增加,但短板依然明顯,農村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部署的生活污水收集任務未完成,建設推進的鄉鎮農村污水處理設施中,管網不配套、運行不正常、設施閑置壞損等現象較為普遍。(對應省整改方案措施清單序號十二)
整改時限:2025年年底前。
進展情況:達到時序進度。
(一)完善鎮級污水收集設施。2021年1月—2023年12月,新增鎮級污水管網235公里,已完成新增鎮級污水管網任務。
(二)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印發實施《陽江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堅行動方案(2022年—2025年)》。以省政府2022年民生實事任務辦理為契機,努力打造示范樣板,不斷提升我市農村污水治理能力。截至2023年年底,全市已累計完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6084條,治理率為75.22%。
(三)印發《陽江市鎮級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營管理工作指導意見》,進一步完善我市鎮級污水處理設施運維管理長效機制。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堅專項督查,并發出通報督查整改。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進一步督促各縣(市、區)抓好問題整改,不斷提升鎮級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維管理成效。市農業農村局大力發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堅持落實“五個一”工作機制,將農村污水治理工作納入市鄉村振興考核重要內容,加快推進農村污水治理工作落實落地。
九、截至2021年8月,全省仍有276萬農村人口未實現集中供水,河源、清遠、茂名僅完成農村集中供水任務的16.8%、32.5%,34.5%,且全省農村集中式供水水源仍有7%水質不達標。(對應省整改方案措施清單序號十三)
整改時限:2022年年底前。
進展情況:已完成。
(一)完成了對全市農村集中供水任務進行攻堅掃尾和查漏補缺工作。全市農村集中供水全覆蓋攻堅行動共完成自然村集中供水3936個,集中供水人口63.6萬人(14.9萬戶),完成新建水廠345個,管網敷設9212公里。2022年2月底,我市農村集中供水攻堅全覆蓋成效評估工作完成縣級自查自評、市級復查復評和省級抽查工作。
(二)按照分級管理要求,公布了《陽江市鄉鎮及以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名錄(2023年)》,督導相關縣(市、區)嚴格落實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監管責任。通過現場檢查、水質監測和溯源等方式,及時處理農村“千噸萬人”飲用水源水質不達標問題。2023年,全市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為100%。
十、一些部門和地方在處理生態環境管理新問題上責任意識不強,統籌不力,魄力不足。近年來,珠三角河道非法洗砂洗泥行為日益猖獗,污染河道水質,改變河床形態,威脅行洪和航道安全,對水生生物棲息繁衍帶來不良影響。省直有關部門對此重視不夠,主動作為不足,既沒有充分行使各部門現有職能嚴厲打擊,也沒有研究如何加強規范引導。有關地市和部門雖然多次開展聯合執法,但執法效果欠佳,監管力度不夠,甚至出現作業船只和監管部門“打游擊”現象,非法洗砂洗泥未能得到有效遏制。(對應省整改方案措施清單序號十六)
整改時限:2023年年底前。
進展情況:已完成。
(一)成立了陽江市出海水道與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市各地各部門開展整改工作。印發《陽江市出海水道與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問題整改工作方案》。
(二)經組織市公安、自然資源、交通、水務、海事等部門和各縣(市、區)河長辦、水務局等單位開展排查,未發現我市有在河道水域內泡洗海砂、山砂、建筑垃圾、淤泥等情況。
(三)我市根據省洗砂監管執法機制,每季度開展洗砂監管執法工作,嚴打水上非法洗砂洗泥行為,嚴防非法洗砂洗泥向海域轉移。
(四)市自然資源局組織各縣(市、區)和有關部門整理我市陸地洗砂場用地情況。經核查,我市未設立陸地海砂淡化場。2022年開展生產用砂檢查工作,全市各攪拌站共抽查砂子17組。截至2023年年底,預拌混凝土攪拌站生產用砂全部使用機制砂,未發現使用淡化海砂。2023年市河長辦組織相關單位對漠陽江水域、出海水道非法洗砂洗泥問題開展專項巡查。
(五)根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東省水利廳關于加快推進陸地海砂淡化場建設的函》(粵自然資函〔2023〕771號)的要求,我市2022年度淡化海砂使用量和建議年處理量最低值均為0,因此可暫不建設陸地海砂淡化場。
十一、截至2021年7月,廣東省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仍有近20%任務尚未完成。(對應省整改方案措施清單序號三十)
整改時限:2022年6月底前。
進展情況:已完成。
(一)按照《陽江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內容,開展入河(海)排污口排查。2021年已完成排查工作,共完成排查河流47條,排查長度(兩側)約3672km,水庫75個,岸線約21km,已排查入河排污口4239個,入海排污口47個。
(二)截至2022年6月底,全市先后摸排出的入海排污口,已全部錄入“廣東省重點入海排污口監管系統”,總數共計263個。
十二、污水直排污染近岸海域。陽江市海陵島閘坡污水處理廠污水管網破損堵塞嚴重,負荷率由2020年的70.4%下降至2021年的24.1%,每天約4500噸污水直排入海;閘坡漁港交易中心大樓左側排洪口黑色污水直排外環境,散發刺鼻臭味,現場監測COD、氨氮、總磷濃度分別為6900毫克/升、114毫克/升、72毫克/升,超地表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344倍、113倍、359倍。(對應省整改方案措施清單序號三十二)
整改時限:2023年年底前。
進展情況:已完成。
(一)修復了0.21公里堵塞、破損污水管網,環山路段污水管網已于2021年6月8日貫通,并在同年6月9日通水使用。
(二)完成北環路、環港大道、文明路等8.7公里污水和雨水管網環島路一體式泵站2次清淤,整個片區內合計完成約20公里管網清淤工作。截至2023年年底,閘坡污水處理廠進水情況正常,2021年8月至2023年12月月均負荷率為81.72%,達到整改目標要求。下步繼續做好污水處理廠運維和配套管網管護工作,保障污水廠穩定運行。
(三)2021年12月聘請檢測單位對閘坡漁港交易中心大樓左側排洪口上游相關管網進行排查,開展相關修復工程。截至2022年6月底,已修復環港大道相鄰污水管道1至3號井堵塞、缺陷問題,以及500米污水管網,新建一個集污池,糾正12處污水與雨水管道錯接點,解決閘坡漁港交易中心大樓左側排洪口污水直排外環境問題。下一步,常態化做好管網維護工作,鞏固治理成效。
十三、海水養殖尾水污染量大面廣。2020年全省海水養殖面積大,其中無證養殖比例高達66%,大量養殖尾水直排,污染嚴重,清塘時污染更為突出。2019年以來全省各地陸續發布養殖規劃,劃定禁、限養區,探索推進尾水治理試點工作,但養殖尾水污染問題仍未有效解決,亟需有力有序加快推進。截至2021年8月,全省禁養區內仍有9.14萬畝海水養殖。(對應省整改方案措施清單序號三十三)
整改時限:2024年年底前。
進展情況:達到時序進度。
(一)制定《陽江市水域灘涂養殖規劃》,劃定水產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和養殖區。根據規劃進行分類管理,對位于禁養區的逐步開展清退工作;對位于限養區的合理控制養殖規模和養殖方式;對位于養殖區的全面開展水域灘涂養殖證的發放工作,全市國有水域的養殖項目已經全部發證完畢。大力推廣《廣東省水產養殖尾水綜合處理技術推薦模式(第一版)》,引導養殖場(戶)對養殖水體實行循環利用或處理后排放。
(二)推動《陽江市水產養殖尾水污染防治規定(草案)》地方立法進程。該項法規文稿于2022年5月25日通過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的第一次審議;于2022年9月23日通過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的第二次審議。
(三)印發陽江市水產綠色健康養殖“五大行動”實施方案,在全市范圍內大力推廣應用廣東省水產養殖尾水綜合處理技術推薦模式,促進海水養殖尾水治理工作。全市沿海養殖尾水需整改的面積約10.6514萬畝,截至2023年年底,全市已經完成整改的養殖面積有8.8633萬畝,完成率為83.2%。
(四)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海水水域灘涂養殖許可證件發放工作,截至2023年年底,共發放國有水域灘涂養殖證417個,面積10863.532公頃;集體水域發放水域灘涂養殖證230個,面積2131.99公頃。開展禁養區范圍內違規海水養殖項目清理工作,我市禁養區內需清理海水養殖面積約3.74萬畝(實際數約4.1009萬畝),截至2023年年底,全市禁養區違規海水養殖項目清理面積為3.249萬畝,完成率為79.23%。
十四、違規填海侵占近岸生態。近年來,個別地方標準把控不嚴,違規填海用海、破壞海洋生態時有發生。陽江市海陵區閘坡現代漁港建設項目列入歷史遺留問題清單,沒有落實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理要求,未按程序報批同意,2018年以來又繼續圍填海,圍填海面積達43.3畝。(對應省整改方案措施清單序號三十六)
整改時限:2025年年底前。
進展情況:達到時序進度。
(一)經核查,陽江市列入歷史遺留問題清單的已批未填項目均已完成圍填海,尚未發現相關項目存在違法審批行為,且不屬于房地產和低水平重復建設旅游休閑娛樂項目,未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影響。
(二)按照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置要求,陽江市編制完成《廣東省閘坡現代漁港建設項目生態保護修復方案》,并取得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備案批復。2023年7月25日,閘坡漁港管護中心組織在南海放生臺增殖放流經濟作物苗種440萬尾,完成增殖放流工作。2023年8月,修復工程動工建設,在北洋村委會基圍頭和永東村開展種植紅樹林項目,恢復紅樹林自然岸線約453米、營造紅樹林面積約2.9公頃。2023年12月初,已完成工程量的100%。根據《廣東省閘坡現代漁港建設項目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整改方案》工作要求,海陵試驗區已提前完成了階段性整改任務,下一步將開展紅樹林種植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
(三)2021年6月,陽江市自然資源局與陽江海警局簽訂《監管執法合作協議》,不定期對全市范圍內填海用海情況開展聯合核查,對涉嫌違法占用海域及破壞近岸生態行為進行依法查處。對自然資源部每期下發的疑點疑區圖斑及時現場核查并推動落實整改。
十五、全省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內小水電站共385座,廣東省2017年就開始摸排保護區內小水電站底數,但直到2021年7月,才制定實施方案。南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內小水電站多達80座,當地截至督察進駐時尚未制定清理整改方案;龍牙峽水產種質資源省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內共有5座小水電站,2018年以來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默許甚至支持小水電站擴容改造。(對應省整改方案措施清單序號四十)
整改時限:2025年年底前。
進展情況:達到時序進度。
(一)我市印發了市、縣兩級實施方案和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明確清理退出整改清單,把小水電站分類整改作為政府“一把手工程”來抓,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專題聯席會議研究小水電加快退出工作。屬地政府落實屬地責任,市直業務部門持續做好督導檢查,協同推動小水電站整改各項工作落細落實,按時完成小水電站清理整改任務。
(二)全市33宗小水電站分類分批列入退出整改清單,已經全部完成“一站一策”方案編制。2023年6月底前需退出的第一階段7宗任務已全部完成。2025年需全面完成第二階段余下的26宗退出任務正在推進中。
十六、個別地市生活垃圾焚燒項目建設推進緩慢,能力嚴重不足,垃圾及滲濾液到處轉運處理,風險突出。陽江市城區生活垃圾焚燒項目應于2019年開工建設,2020年投產運行,但項目實際2021年7月才動工建設,城區奕垌生活垃圾處理場2021年7月已滿庫容,每天約1000噸生活垃圾只能臨時轉運至陽東、陽春兩地垃圾填埋場填埋。(對應省整改方案措施清單序號四十四)
整改時限:2023年年底前。
進展情況:已完成。
(一)市奕垌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場技術改造項目南部庫區驗收移交使用后,自2022年1月14日起市區生活垃圾重新進入該場處置,不再分流至陽東、陽春兩個填埋場處理。北部庫區于2022年4月14日驗收移交。截至2023年2月底,完成堆體整形加固、防滲措施強化等技術改造。
(二)2023年3月底,江城區固廢處理環境園垃圾焚燒項目全面建成,項目處理規模為1200噸/日,市區生活垃圾全部進入該園區焚燒處理。江城區生活垃圾運至江城區固廢處理環境園處理后,市奕垌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場開始停用進行簡易封場。
十七、部分地市滲濾液處置短板突出。全省積存垃圾滲濾液高達166萬噸,一些填埋場滲濾液處置設施運行不正常,偷排漏排、超標排放問題突出,有的甚至在在線監控上弄虛作假。2018年以來,全省18家垃圾填埋場因設施運行不正常、廢水超標排放問題被屢次查處。(對應省整改方案措施清單序號四十六)
整改時限:2023年年底前。
進展情況:已完成。
(一)市奕垌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場自2023年4月起簡易封場不再接收垃圾處理,垃圾堆體產生的滲濾液已逐步減少。該場滲濾液全量化處理項目于2022年10月15日正式投入運營,截至2023年年底,累計處理滲濾液8.32萬立方米,實現了降庫容目標。陽春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滲濾液處理市場化運營項目于2023年1月投入試運行,2023年1月投入運行,日處理量達500噸,實現滲濾液日產日清和逐步減庫存目標;截至2023年年底,完成了該場滲濾液降庫存任務。市區、陽東區、陽春市、陽西縣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設備均正常運行,滲濾液處理達標排放,并定期做好第三方監測。
(二)市生態環境局結合環境監管網格化和“雙隨機、一公開”制度對各縣(市、區)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進行監管,并聯合市城管綜合執法局等相關部門對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場開展聯合執法檢查,暫未發現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存在環境違法行為。
十八、一些填埋場地下水和周邊水體受到污染,全省113個垃圾填埋場中有26個存在地下水超標問題。清遠市8個垃圾填埋場中就有5個地下水超標,其中佛岡縣垃圾填埋場2020年3月填埋區防滲膜破損,地下水受到嚴重污染,此次督察進駐時,氨氮濃度仍高達47.6毫克/升,超地下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94.2倍。(對應省整改方案措施清單序號四十九)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2022年6月底前。
進展情況:已完成。
(一)2022年以來分別對市奕垌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場二期擴容庫區地下水本底井、污染監視井、污染擴散井水質進行了監測,監測結果均為正常。第三方檢測公司對本底井上游場外土壤及地下水采樣檢測,檢測結果未見異常。
(二)市奕垌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場滲濾液全量化處理項目已正式運營,滲濾液處理達標排放。陽東區、陽春市、陽西縣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設備均正常運行,滲濾液處理達標排放。市級、陽東區、陽春市、陽西縣四地生活垃圾填埋場嚴格按照規范做好場內地下水監測工作,及時掌握水質變化。
十九、陽江市城區奕垌垃圾綜合處理場管理不善,滲濾液外溢污染周邊水體,場外魚塘2021年7月監測時氨氮濃度為5毫克/升,2021年9月再次監測,氨氮濃度已升高至18毫克/升,污染程度不斷加劇。(對應省整改方案措施清單序號五十)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2022年年底前。
進展情況:已完成。
(一)聘請專業環保機構針對市奕垌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場內池塘(低洼地)水質變差情況進行核查分析。2021年12月,建成一個容量約500m3的暫存池,2022年2月完成一期滲濾液調節池防滲補漏施工。2023年3月已處理清空一期滲濾液調節池滲濾液。
(二)將管道敷設及一體化泵站安裝工作納入市奕垌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場應急搶險工程。2021年12月,已完成泵站、污水收集井及污水管道建設,將場內生活污水、滲濾液經處理達標后排放的尾水及導排井排水等全部納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并正常投入使用。
(三)委托有資質第三方對低洼地水質及淤泥進行檢測,其中水質檢測結果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II類水質要求,淤泥的檢測結果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積水和淤泥無需特殊處理。已將低洼地的積水抽至市政污水管網進入污水處理廠處理,清除全部積水,低洼地已改作建筑垃圾堆填區。
二十、固體廢物處置能力亟待加強。2018年以來,廣東省重點部署了39個危險廢物處置項目建設,其中中山市綠色工業服務等6個危險廢物處置項目截至督察進駐時尚未建成,進度滯后。已建成的33個目前也尚未發揮應有效用。全省危險廢物處置能力結構性、區域性失衡仍未完全解決,生活垃圾焚燒飛灰、鋁灰渣處置能力不足,貯存量分別高達6.7萬噸、7.1萬噸。(對應省整改方案措施清單序號五十一)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2022年1月底前。
進展情況:已完成。
(一)廣東領尊能源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年處理5萬噸廢礦物油項目已建成,于2022年8月領取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2022年10月4日投產,2022年12月7日完成環保自主驗收,2023年1月12日通過綜合驗收。全市新增危廢利用處置能力5萬噸/年。
(二)市有關職能部門強化對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的環境監管,發揮處理處置設施應有效用。開展2022年度危險廢物環境管理評估,評估結果均達標。2023年9月印發《陽江市生態環境局2023年度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方案》,組織開展2023年度危險廢物規范化評估工作。
二十一、非法轉移傾倒仍時有發生,2018年以來,全省涉危險廢物傾倒案件400余起,其中跨省傾倒26起,僅肇慶市就發生跨省轉移傾倒11起,傾倒危險廢物765噸。一些危險廢物經營單位高價接收危險廢物卻不規范處置,廣東恒兆環保公司將東莞市委托處置的316噸危險廢物,分散傾倒在湖南省宜章縣,造成6處12畝山地污染。(對應省整改方案措施清單序號五十二)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持續整改。
進展情況:達到時序進度,長期堅持。
(一)市生態環境部門利用政府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加強危險廢物管理相關政策和最新信息宣傳,不定期組織執法人員對危險廢物產生企業進行巡查監管,通過臺賬查詢與生產工藝分析,加強源頭管控。2018年以來,全市共發現非法傾倒危廢案件12起。經公安、生態環境、屬地政府等部門齊抓共管下,以上12起危險廢物案件涉及的危險廢物均妥善處置完畢。
(二)印發《陽江市加強危險廢物聯防聯控監管工作方案》,各有關部門加強信息互通共享和重點場所監管,大力遏制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問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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