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事業單位:
《陽江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發展改革局反映。
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4月29日
陽江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目 錄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1.2 編制依據
1.3 適用范圍
1.4 工作原則
1.5 事件分級
2 組織體系及職責
2.1 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
2.2 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指揮部辦公室
2.3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2.4 專家組
3 運行機制
3.1 監測預警
3.2 應急處置
3.3 后期處置
3.4 信息發布
3.5 輿情引導
4 保障措施
4.1 儲備保障
4.2 運輸及通信保障
4.3 隊伍保障
5 監督管理
5.1 預案演練
5.2 監督檢查
5.3 責任與獎懲
6 附則
6.1 名詞術語解釋
6.2 預案銜接
6.3 預案管理
6.4 預案實施與生效
7 附件
7.1 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分級標準
7.2 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政企分工明確、責任到位的全市天然氣供應應急管理機制,及時處置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有效化解天然氣供應不足或中斷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帶來的影響,維護社會安全和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陽江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因上游氣源或天然氣基礎設施供應異常、突發極端天氣、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的天然氣供應不足、中斷等事件的應急處理。
1.4 工作原則
1.4.1政企協同、密切配合
在市政府的領導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各有關部門與天然氣產業鏈上、中、下游企業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加強溝通,多方聯動,共同做好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1.4.2統籌兼顧,民生為先
堅持“保民生、保公用、保重點”,在全市范圍內統一調配天然氣供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天然氣調峰管理,在確保民生用氣不受影響的情況下,最大限制減少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對經濟社會的影響。
1.4.3快速反應,措施到位
建立健全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應急快速反應機制,密切關注輿情動態,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確保天然氣應急保供工作高效、有序。
1.4.4居安思危,預防為主
堅持預防為主,加強監測預警,科學制定應急預案,落實天然氣供應安全管理責任,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加強風險和隱患排查整改,不斷提高應對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處置能力。
1.5 事件分級
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按照供應缺口嚴重程度,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4個等級(具體分級標準見附件7.1)。
2 組織體系及職責
2.1 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
在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框架下,設立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領導、指揮全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發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協調發展改革工作的副秘書長,市發展改革局局長。
成員: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陽江供電局、陽江海事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國家管網集團華南分公司陽江作業區、陽江華潤燃氣有限公司、陽江港華燃氣有限公司、陽春博能燃氣有限公司、陽江新奧燃氣有限公司、陽江海陵灣液化天然氣有限公司等單位分管負責同志(各成員單位職能見附件7.2)。
各成員單位根據應急響應級別,按照市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市指揮部可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對成員單位進行調整。
2.2 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局,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發展改革局局長兼任。市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如下:
貫徹落實省、市指揮部指示和部署,指揮、協調市指揮部成員和各縣(市、區)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及時了解、掌握、研判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情況,組織相關單位分析事件發展趨勢,評估突發事件損失及影響情況,提出應急處置方案,重大問題及時向市指揮部請示報告;辦理市指揮部文件,起草相關簡報;承擔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 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加強應急協調聯動,根據當地情況及時啟動本行政區域內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組織做好應對工作。市有關單位及時進行指導。
涉及本市兩個及以上行政區域的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由市政府負責應對。
2.4 專家組
市發展改革局成立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專家組,完善相關咨詢機制,為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決策咨詢等服務。
3 運行機制
3.1 監測預警
3.1.1監測機制
各地、相關單位和企業要健全天然氣供應風險監測研判、信息共享等機制,提升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風險早期識別能力。發現供需異常情況時,及時提出監測預警信息。
3.1.2預警信息
各地、相關單位和企業要建立預警信息報送制度,按照規定逐級向上報告,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報至市指揮部辦公室。預警信息主要內容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以及現場情況;事件的簡要經過和影響范圍;已經采取的措施和需要解決的問題。
3.1.3調查核實
市指揮部辦公室監測到全市天然氣出現供應異常或接到市內任何區域天然氣供應出現緊急狀態的報告后,立即調查核實,指導有關方面采取必要控制措施,避免事態進一步擴大。根據實際影響情況及時向市政府和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報告,并發布預警信息,或根據上級部門的要求發布預警信息。
3.2 應急處置
3.2.1信息報告
各相關單位按照職責收集和提供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損失及處置等情況,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或相應的應急指揮職能部門報告。各地、各相關單位要按照規定逐級向上報告經市指揮部辦公室評估研判,屬于較大以上的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信息要按照規定及時向市政府報告。應急處置過程中,相關單位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3.2.2響應啟動
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級別分為I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等級,與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分級相對應。
響應啟動后,應視事件發展趨勢及時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根據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各相關單位按照其職責及相關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3.2.2.1Ⅰ級響應
發生特別重大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時,市指揮部總指揮立即組織指揮部成員對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報請市政府同意,啟動I級應急響應,由市政府發布緊急動員令,向各相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市指揮部立即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將有關情況迅速報告省人民政府及省相關部門。突發事件涉及跨市事項或超出市政府應對能力時,由市政府按程序提請省人民政府支援。
3.2.2.2Ⅱ級響應
發生重大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時,市指揮部副總指揮立即組織指揮部成員對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市指揮部決定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向各相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市指揮部立即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將有關情況迅速報告省人民政府及省相關部門、市政府。
3.2.2.3Ⅲ級響應
發生較大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時,市指揮部副總指揮立即組織指揮部成員對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市發展改革局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市指揮部向各相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
3.2.2.4Ⅳ級響應
發生一般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時,市指揮部辦公室立即組織各單位成員對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市發展改革局決定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市指揮部向各相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
3.2.3現場處置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時,市指揮部應當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組織指揮工作,參與現場處置的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按照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部署開展應對工作。
3.2.4應急保障措施
按照國家天然氣利用政策,各地要壓實天然氣保供主體責任,完善相應的應急預案,并結合《陽江市天然氣“壓非保民”應急預案》細化終端用氣壓減清單,經縣(市、區)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同意后報市發展改革局(市能源局)備案和抄送城鎮燃氣主管部門。相關預案及用氣壓減清單應根據實際情況滾動更新,優先中斷用氣用戶原則上全部列入用氣壓減清單。
應急保障順序:
3.2.4.1優先保障用氣類別
城鎮居民炊事、生活熱水等用氣;公共服務設施(幼兒園學校、醫院、民政部門認定的社會福利、救助機構,政府機關職工食堂,賓館酒店等住宿場所、餐飲場所、商場、寫字樓,港口、碼頭、火車站、汽車客運站、機場等)用氣;電網安全運行需要的氣電機組發電用氣;重要工業用戶用氣。
3.2.4.2可以中斷用氣類別
以天然氣為燃料的可中斷工業用戶用氣;燃煤鍋(窯)爐淘汰改造企業、集中供熱企業用氣;一般工業用戶生產用氣;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用氣;分布式熱電聯產、熱電冷聯產用戶用氣。
3.2.4.3優先中斷用氣類別
高污染、高能耗企業用戶用氣;(供電不受影響情況下的)一般燃機發電用氣。
3.2.5響應結束
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得到有效處置后,經過評估短期內事件影響不再擴大或已減輕,由啟動應急響應的部門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應急響應。
3.2.6恢復供氣
應急響應終止后,由啟動響應的部門通知相關區域、上游供氣企業按照流程恢復正常供氣。
3.3 后期處置
3.3.1征用補償
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實施征用的應急指揮機構要按照《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有關規定,及時返還被征用的物資和裝備;造成毀損、滅失的,要按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3.3.2調查評估
市政府及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組織相關單位對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損失、影響、預防預警、應急處置等方面進行事后評估,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必要時及時修訂相關應急預案。
3.4 信息發布
啟動應急響應的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公布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監測預警、民生用氣保障、事件損失、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的事項、安全防范常識以及事件調查進展等相關信息。
3.5 輿情引導
加強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輿情收集、研判和管控,將政務媒體作為輿情響應、引導的重要平臺,對不實不良的信息及惡意炒作及時依法處置。根據輿情傳播不同節點及時、滾動發布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處置進展,維護社會穩定。
4 保障措施
4.1儲備保障
市發展改革局統籌規劃建設全市液化天然氣應急儲備設施,不斷提高天然氣供應應急保障能力。
4.2 運輸及通信保障
負責天然氣供應的相關單位應當根據本預案以及單位內部的應急預案,在管轄范圍內配備必需的緊急設施、裝備、車輛和通信聯絡設備并保持良好狀態,持續健全應急聯絡機制,確保應急響應狀態下信息渠道通暢。
天然氣供應緊急情況下,有關單位要優先保障天然氣運輸通道的安全暢通。必要時,依法行使社會運輸工具的緊急征用權,確保用于民生保障的天然氣及時、安全調運。
4.3 隊伍保障
各地、各相關單位要建設一支與應急職責相適應、能夠快速反應的應急隊伍,培養高素質的運行管理人員,不斷提高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5 監督管理
5.1 預案演練
市發展改革局負責定期組織本預案應急演練。
5.2 監督檢查
市指揮部辦公室通過專項督察、明察暗訪、實地調研等方式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各項保供應急措施落實到位。
5.3 責任與獎懲
應急預案實施期間,各相關部門和工作人員要忠于職守、履行職責。對無故拖延應急處置工作或不服從統一指揮,隱瞞、遲報、謊報事實造成重大損失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對不配合有序壓減、擅自超限額用氣的天然氣用戶,要責令改正。對不正常履行天然氣供用氣合同、擾亂天然氣市場行為情節嚴重或造成社會惡劣影響的,可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6 附則
6.1 名詞術語
6.1.1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6.1.2天然氣基礎設施:主要包括市內天然氣干線管網、氣源外輸管道等天然氣主干管道,LNG調峰儲氣庫及其外輸管道等。
6.2 預案街接
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及企業在完善相應的應急保障預案過程中,應做好與《陽江市天然氣“壓非保民”應急預案》及《陽江市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銜接。
6.3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發展改革局組織制定并負責解釋:經市政府批準后印發,報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備案,抄送市應急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局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評估、修訂本預案。
6.4 預案實施和生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自實施之日起,《關于印發〈陽江市發展和改革局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陽發改油氣〔2021〕52號)同時廢止。
7 附件
7.1 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分級標準
7.1.1特別重大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
因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導致全市天然氣供應缺口達到20%以上,對全市或局部區域經濟社會正常運行造成嚴重威脅。
7.1.2重大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
因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導致全市天然氣供應缺口達到15%以上20%以下,對全市或局部區域經濟社會正常運行產生重大影響。
7.1.3較大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
因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導致全市天然氣供應缺口達到10%以上15%以下,對經濟社會正常運行產生較大影響。
7.1.4一般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
因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導致全市天然氣供應缺口達到5%以上10%以下,并持續超過24小時,對經濟社會正常運行產生定影響。
7.2 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
市委宣傳部:支持配合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工作。
市委網信辦:協同天然氣主管部門全面監測新聞網站、社交媒體等渠道出現的涉氣個案輿情,配合做好輿情管控和輿論引導工作。
市發展改革局:負責天然氣價格監測,指導全市做好價格管理工作。負責協調氣源保障及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配合城鎮燃氣主管部門指導城燃企業與上游氣然企業簽訂天然氣供氣合同;組織城燃企業與下游用戶簽訂天然氣供用氣合同。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組織開展天然氣供需監測、預警、應急保供及用氣響應等工作。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協調工業企業配合做好有序用氣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事發區域治安秩序,嚴厲打擊各類破壞燃氣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協助組織人員緊急轉移;配合做好現場救援等工作,確保事發地社會治安大局穩定。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各轄區城鎮燃氣主管部門做好天然氣應急保供、有序用氣、安全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指導城燃企業與上游氣然企業簽訂天然氣供氣合同;加強對城鎮燃氣企業合規經營的監督管理;按職責核查處置城鎮燃氣領域相關個案輿情。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按需協調天然氣道路運輸應急運力,做好天然氣突發事件應急狀態下的LNG槽車運輸保障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指導、協調涉及天然氣供應的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依法參加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評估。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受理天然氣價格投訴,嚴厲查處天然氣市場價格違法行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協調相關企業、檢驗機構參與特種設備的應急處置、檢驗檢測工作,預防次生事故發生,依職責參與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事故調查工作。
陽江海事局:負責維護所轄區域海上交通秩序,優先安排運輸液化天然氣船舶進出港;按職責組織或參與涉及運輸液化天然氣船舶的海上交通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陽江供電局:負責合理評估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對電網穩定及電力供應的影響及落實相關控制措施,科學合理安排燃氣電廠發電計劃。
上游供氣企業、城燃企業:負責保障天然氣資源供應,及時報告全市天然氣資源供應總體情況,履行天然氣合同,配合應急保供,優化供需平衡;當遇特殊情況和氣源緊張時緊急調撥補充氣源,執行政府部門關于供氣突發情況下天然氣重點保障、調撥運輸、有序壓減、恢復供應等方面的指令;制定本企業的天然氣保供應急預案,報市發展改革局(市能源局)備案和抄送城鎮燃氣主管部門。
國家管網集團華南分公司陽江作業區(天然氣管輸企業):制定、優化并規范執行管輸計劃,保障全市氣源輸送需求。在管網設備設施具備能力的情況下,保障應急資源應輸盡輸;配合上游供應企業完成市指揮部關于供氣異常狀態下天然氣重點保障、有序壓減、恢復供應等方面的指令;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設施維護和巡查,及時排查消除安全隱患,確保管網運行壓力始終在安全范圍內。
陽江海陵灣液化天然氣有限公司(LNG接收站及儲氣設施運營企業):負責落實各資源方通過接收站進口的天然氣資源,統籌LNG接收站接卸存儲、氣化外輸、槽車外運等環節,做好運行計劃安排,自覺服從全市統一調度指揮,保障我市應急資源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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